Tuesday, December 8, 2009

经济眼:当初为何逼我放弃你?

source: 2009-oct-12 南洋商报经济眼:当初为何逼我放弃你?●陈金阙 2009/10/11 5:53:47 PM ●陈金阙 财务规划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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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“有人漏夜赶科场,有人辞官归故里” ,经历了这几年很多有素质的公司被迫除牌,潮流现在吹上市风,多家在几年前除牌下市的公司,如今正酝酿着重新挂牌上市,卷土重来,再战江湖。
不过,如果计算一下当初小股东所作出的无奈牺牲,真有形势比人强,不得不对势单力孤的小股东遭到欺凌而感到可惜。

先说明讯吧。07年明讯大股东阿南达克里斯南提出以15.60令吉私有化明讯,如果照明讯股额(约25亿)来算,明讯值得395亿令吉,但经过扣除与大股东有关的59.53%股权,其实他须用160亿令吉来对其他股东献购。

妙的是,他胸有成竹,在一完成私有化以后,转手就以105亿令吉(每股16.40令吉)将25%的股权卖给沙地电讯,解决了筹资的问题。

如今,应首相之邀,再把明讯重新挂牌,不过,只限于大马业务,献售的30%估计筹资20亿美元(约70亿令吉)。

粗略一算,大马业务已值得马币230亿令吉了。您说,当初小股东接受的历史高价15.60令吉,是物超所值吗?

小股东唯逆来顺受另一项引人注目的大交易,就是成功机构把胜家及7-11便利店注入成功零售,在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事件。

胜家是科士威(Cosway)的子公司。当初无力反对成功机构将科士威除牌的小股东,现在一定很搥心肝。成功机构在07年将科士威除牌,当时开给32%(约1.1亿股)的小股东的价钱,只有1.20令吉;意即成功机构只掏出1.32亿令吉就私有化科士威了。

私有化完成不到半年,成功机构才把科士威的一家子公司,科士威(马)有限公司的10%卖出,就获得1亿令吉,连本带利狠狠的捞了一笔。

如今事隔两年,再卖另一家子公司(胜家),竟值得3.6亿令吉,各位,试问,科士威到底值得多少钱呢?

只可惜,当时形势比人强,小股东的你,能不接受大股东的建议,不卖科士威吗?莫为蝇头小利妥协做冤大头的,还不只科士威的小股东。

成功机构大股东,丹斯里陈志远,是通过其私人公司控制7-11便利店的。在06年时,丹斯里陈志远身为大股东,在为其公司英丹公用(Intan Utilities)屡次重组不果,决定把她除牌时,给42%的小股东(约4千万股)一个2.10令吉献购建议,即8600万令吉,而7-11便利店,就隶属英丹公用旗下。

如今,没想到7-11便利店的卖价可是6亿令吉!小股东真要痛哭:当初为何逼我放弃你?

类似的私有化建议,随时随地都在进行,而公司所聘请的独立顾问,也竭尽所能的给予“合理而不偏私”的建议,但往往小股东力量微薄,没反对的本钱,只能逆来顺受。

如果没有重新挂牌的过程,只怕到老死,也不知道自己用多贱的价钱卖掉了这么值钱的东西。

只是,知道是一回事,有没有力量反抗也是另一回事。印象中成功拒绝私有化建议的,只有国家汽车经销(EON) 一家。

该公司大股东在08年建议为献购每股2.10令吉,不过当时公司净现金已经超过1.50令吉,净资产也超过3.50令吉。

虽然如此,如果不是拜其中一位显著股权(超过10%)的股东反对,才有机会推翻大股东的建议,只怕大股东早已得偿所愿。

事隔年半,小股东们尝到了甜头,至今已领了总共1.585令吉的毛股息,公司净现金尚有66仙;净资产也还有2.52令吉,生意还大有改善,这当然得多谢那位大股东眼光独到,懂得捍卫自己的利益啦!

所以,奉劝小股东要勤做功课,还得团结一致,莫为眼前蝇头小利妥协,放弃了未来的金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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