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28, 2010

经济眼:超级慈善家缺了一点点●陈金阙



经济眼:超级慈善家缺了一点点●陈金阙
2010/06/25 6:18:11 PM
●陈金阙 财务规划者

常言道:“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”,国外亿万富豪的慈善捐款,最为津津乐道的就是巴菲特和比尔盖茨。钱财对他们来讲,只不过是身外物,所以他们舍得把大部分 身家捐出来作慈善、环保以及其他对社会有意义的用途,赢得了公众的掌声。

大 马今年也产生了一位超级慈善家,锋芒直追上述两位富豪,只是他乐善好施得过了火,有点公私不分,甚至到了假公济私的地步。虽然这位富豪并没出面募捐,不 过,近来闹得风风雨雨的Albukhary 国际大学捐款,许多大手笔认捐的上市公司,不约而同的属于他旗下,我们不得不怀疑此举是碍于顶头上司之命,什么“履行社会责任” 等解释只属于门面话,难以撇清。

不计盈亏一律行善

耗资3.5亿令吉的Albukhary 国际大学,是土著富商赛莫达创立的Albukhary慈善基金所发起及建设的,坐落在吉打州亚罗士打。自今年4月起,赛莫达所控制的公司陆续发布他们的年 报,而不论亏盈,竟然一起开窍,一律对行善和教育捐赠产生了兴趣,捐出的数目大得令人咋舌,让我们深深佩服赛莫达潜移默化的功力。

到今天为止,已有5家公司认捐了令吉于Albukhary 国际大学,我且就其2009年业绩、赛莫达控制权、所捐款项及股息来作一分析(图表):

由于DRB重工业(DRB Hicom)和吉岭(Zelan) 财政年是在3月,所以有无捐款尚未知晓。

不过,从上述公司看来,赛莫达股权足以左右董事意愿,慷他人之慨之余,还可大声说是分属尽企业社会责任,没有涉及商业交易,所以无须寻求股东通过。

捐款有损股东利益

若照如此的逻辑来说,那么把公司任何权益捐出于慈善机构,皆不必股东通过,要企业监管来何用?股东利益孰者优先?

再看上述公司,不计贸易风机构(TWSCorp) 于亏损状况,根本不该捐款;其余公司的捐款占了盈利的12至67%不等。大凡公司捐款,如果占2-3%的净盈利已属大方,出手如此大方实属罕见,难怪格外令其他股东不满。至于亏损还要捐献怕是只此一家,绝无仅有了。

以赛莫达的股权,如果先把捐款当作股息派发,再由赛莫达把自己收到的股息捐于他所喜欢的慈善机构,其实所差无几,却会更加理直气壮和实至名归,何苦拉其他股东下水呢?做慈善,本就不应该让某方产生怨怼。

如 果此风盛起,小股东实在怕其他公司起而效尤,例如双威集团公司(Sunway group)可以捐款去其大股东刚刚成立的慈善基金;成功集团公司(Berjaya group) 可以捐款去其大股东想要成立的慈善基金等等,让小股东对公司如何使用公司款项于公益的概念更加模糊。

交易所与证监会该特别关注及阐明这个课题,尤其是亏损公司还要履行这类活动,如何向股东交待,真令人有不知所谓的感觉。

所以,我们的超级大慈善家,您个人的钱做慈善,大家赞同,没人反对,但是切记不可太心急,缺了一点点同理心,把您的意愿当作是大家的;要知道,就算是我要捐钱,也不一定要捐来您这个大学,给我们一点点的自由来选择捐去何处,好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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