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September 1, 2008

鄧普頓十大投資法則之七:資產淨值,是投資決策有效依據

富蘭克林鄧普頓十大投資法則之七:資產淨值,是投資決策有效依據

2008年9月1日- 东方理财
http://www2.orientaldaily.com.my/press.php?TASK=news&TYPE=BZ2&NEWS=2Uz20A2C08qM8CVK0Eo49cAQ0lt916tH
 
投資是有風險的,而風險和收益又是相輔相成的,風險越大收益越高,風險越小收益越低。

那麼我們在投資時,除了要考察企業的經營團隊,要運用「FELT」方法進行分析和評估以外,「資產淨值」也是我們進行投資決策的一個有效依據。

所謂「資產淨值」,是指投資對像(上市公司)的總資產價值減去總負債所得的淨值,除以企業發行在外的總股本,如果這一數值高於當前股價,說明股價處於價值低估狀態,未來具有上漲潛力,值得投資,反之,則是價值高估,沒有投資價值。

相對保守的估值法

資產淨值的估值法, 本質上還是Fair(合理股價)的一種方式,即通過股價和淨值比較,尋找價值發現。

之所以用資產淨值,主要是以防萬一,萬一企業經營出現問題,被實施清盤的話,其實物資產還能維持在我買入的價格以上,確保投資不會出現重大損失,因此,這是一種相對保守的估值方法。

使用這種方法,需要注意兩個前提,一是資產評估一定要客觀、準確,如果評估失真,淨值不實,一旦清盤可能就無法實現原先資產淨值。

其對策是可以邀請多家評估投信券商進行評估,盡量採用公允價格進行衡量。

二是以實物資產的評估為主,對品牌、商譽等無形資產盡量不要考慮,因為無形資產的波動性、不確定性很大,容易帶來投資風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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